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

1)、项目情况

城步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鼎盛公司”)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,经新鼎盛公司申请,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(2020)湘0529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城步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,并作(2020)湘0529破1号决定书指定由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、湖南智通神州风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、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。

2)工作进展

管理人采取“府院联动,统一开发”,利用纳米银线和房地产开发两个项目获得的收益化解债务:

①、完成了调查与接管债务人财产、登记债权、清理诉讼纠纷、解除查封措施,并聘请了会所对新鼎盛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与审计;

②、管理人向城步苗族自治县法院(以下简称“法院”)申请了新鼎盛公司继续经营并获得了批准,申请法院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,城步法院批准新鼎盛管理人融资500万元共益债用于继续营业等重整工作的必要开支,使新鼎盛重整工作逐步走入正轨,为下一步经营盘活打下基础;

③、针对新鼎盛重整的招商工作,新鼎盛重整管理人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和2021年2月5日发布了《城步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》;

④、在2021年3月30日召开一债会,高票通过了管理人拟定的重整经营方案及财产管理方案。

⑤、2021年6月18日召开二债会,各组表决均通过《重整计划草案》,2021年7月5日,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(2020)湘0529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,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,并终止城步新鼎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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